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法》正式出台。这三个文件,奠定了河北省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的基石,可谓开创了国内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先河。同时也意味着,“十二五”期间,该省将全力深化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以往有些单位“乱要钱、乱花钱”的情况将得以遏制。
按照相关要求,从2011年起,所有省直125个部门在编制本年度部门预算的同时,还要编制一本预算绩效说明书,不按规定要求编制绩效内容或绩效低的项目将不能进入预算编制流程,不予安排资金。
这就是说,各部门向财政申请“花钱”计划时,必须说明“要钱”的目标和要达到的合理效果。目标和指标设置低了,将影响资金安排;目标和指标设置高了,一旦“花钱效果”达不到要求,将进行绩效问责。“事前提出绩效目标要求,能够更好地保证财政资金支出的效益,谁都不能再在资金使用上‘浑水摸鱼’。”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副处长刘永起说,为保证绩效目标的科学性,他们专门邀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为其制定了一套指标体系。“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是从根本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部门责任意识,建立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有效举措。对提高政府理财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将强化‘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省财政厅厅长齐守印表示,财政部门每年都将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全过程考核评价,使用效果好,财政将继续支持;使用效果不好,不能产生良好效益,财政支持要相应“减炊”;如果拨付的资金没有效益或者产生效益很低,甚至被挪用,下一年度将对其“断炊”,还将追究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2005年以来,该省已在省国土资源厅、农科院、文物局等多个部门进行绩效预算改革试点,绩效评价工作也已经在所有部门、所有项目开展。为全面推行改革,经省编办批准,今年3月,省财政厅专门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处,专门负责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根据省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政府都要逐步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信息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