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9期

访问次数: 5626                        发布时间: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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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期(增)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6

 

     

 

【工作动态】

●省编办认真学习贯彻孙志刚常务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医改工作

●全国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座谈会在京召开省编办罗昌平主任参加会议并作经验交流发言

【市县传真】

●芜湖市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在探索中立规范,在创新中谋发展

      ——泾县编办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联络员制度

●黄山市黟县构筑“五位一体”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体系

●合肥市编办以“三型机关”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铜陵县构建“大社保”体系改革思路得到社会各界认同

 

 

【工作动态】

 

省编办认真学习贯彻孙志刚常务副省长

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医改工作

 

近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孙志刚在我办编印的《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简报》第4期和第6期上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工作抓的紧、抓的实,望继续跟踪进展情况,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基层医改全面实施过程中,编制工作主动、务实、创新,为推动改革起到重要作用,望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省编办对志刚常务副省长的重要批示高度重视,分别在机关和全省各市编办主任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就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贯彻落实孙省长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基层医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罗昌平主任指出,志刚常务副省长的重要批示,既是对我们机构编制部门扎实推进基层医改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寄予厚望,我们在深受鼓舞的同时,也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要按照孙省长重要批示要求和省编办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跟踪问效和统筹合理使用工作,努力发挥编制效益最大化。同时要加强调研,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基层医改深入推进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要继续发扬积极主动、求实创新的精神,结合“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以更加主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基层医改和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服务安徽科学发展。

按照志刚常务副省长的重要批示要求,省编办对下一步切实做好基层医改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一是继续加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编制使用的指导,通过编制的合理使用和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公益性职能定位,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同时,还要继续密切关注改革动态,针对综合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二是加强理论研究。针对乡镇卫生院运行中发现的问题,着眼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主动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布局结构、功能定位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三是主动搞好服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医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作为、密切配合、搞好服务,确保基层医改工作顺利推进。

 

 

全国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座谈会在京召开

省编办罗昌平主任参加会议并作经验交流发言

 

为了交流各级编办在新形势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做好加强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2010920,全国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央编办主任王东明,副主任黄文平、吴知论、王峰,各司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副省级市编办及有关市县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根据中央编办的安排,省编办主任罗昌平就安徽省编办一年来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作了题为《以事业凝聚众志,以制度促进规范,以创新推动管理,在有为中赢得有位》的大会交流发言。

 

【市县传真】

芜湖市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芜湖市以“医药分开”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市属8家医院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从2006年的45.7%降到2009年的42.8%;每出院病人次均药费从2008年的2467.46元降为2375.28元,下降92.08元;每出院病人总费用中药费比例也从2008年的41.85%降到38.7%,降低了群众药费负担,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问题。芜湖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为切断医和药之间利益链,2007年底芜湖市成立了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为市卫生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2008年起,市属8家医院的药剂人员全部划转至该中心统一管理,各医院药房统一更名为药品调配中心,医院不再卖药。药管中心统一负责全市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设”。2009年,芜湖市为加强医药分开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分开和药品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芜湖市市属医疗机构医药分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对医疗机构执行医药分开相关制度、处方和病历管理、临床合理用药及用药疗效评价、规范临时用药申报程序、严禁擅自在外采购或销售药品制度执行情况等11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今年该市进一步加大医药分开改革力度,所辖各县均成立了药管中心并独立运行,在县级医院全面实施医药分开改革。

二、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芜湖市实行公立医院集团化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一是成立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领导下的负责医疗集团投资、管理、运营的高层次议事决策机构,实行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是整合现有医疗资源,根据区域分布和医疗机构功能,组建三大医疗集团,为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执行机构,负责医疗集团日常运行管理。三是实施多方监管,市发改、卫生、财政(国资)、人社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医疗集团实施全方位监管。四是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院长任职资格条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医疗集团院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由市委任命,副职由集团院长提名,报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备案后聘任。五是在医疗集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为医院的经营决策服务。总会计师由国资部门提名,并经组织部门考核后任命。六是为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统筹配置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今年91日起,芜湖市探索建立医院集团化改革向区级医疗机构延伸新机制,取消区级医院建制,根据区域分布,将市属四区医疗机构分别并入市三大医疗集团,由医疗集团实行人事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资产统一配置。努力形成优势互补、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办医格局。

三、推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和社保全覆盖。2008年初,芜湖市结合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对全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进行重新定编定岗,实行全员聘用制。为单位所有人员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既大大减轻了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又解除了在职人员的后顾之忧。二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开展绩效考核。2008年以来,以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标准,在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制定了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任务和实施细则,规范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审计部门审定的单位工资总量,由各医院制定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办法。制定了市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收入分配办法,并从基本薪酬、岗位责任薪酬、年度目标考核、年度个人考核等四个方面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细则,实行院长年薪制。规定医院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学科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技术骨干倾斜,起到了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积极作用。三是推进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后勤管理社会化。医院成立了物流中心、保障中心、支助中心,更好地服务临床、服务患者,并全部实行社会化。

四、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从2008年开始,市财政连续五年每年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用于整合医疗资源,支持公立医院加快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各医疗机构2000余名离退休人员全部剥离进社保之后,财政原来拨付给医院的每年4000万元事业经费依然不减。将医保病人费用“后付制”改为“预付制”,按上年同期医保费用水平每月预付医院90%资金,保证医院运转需要。同时,一次性安排2500万元用于医院资金周转,解决医院欠付药费款。

(芜湖市编办)

 

在探索中立规范  在创新中谋发展

——泾县编办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联络员制度

 

泾县编办自年初独立以来,始终以探索、创新、规范、发展为宗旨,不断自我加压,努力谋求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此,研究建立了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进展与深入,为使机构编制管理更加合理、常规、规范,该县编办以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范工资基金审核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财供人员摸底登记,要求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单位)在报送财供人员摸底登记表的同时至少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的机构编制联络员,建立了专人负责、直接联系的机构编制联络员制度。该制度要求:各单位机构编制联络员具体承担本单位与机构编制管理相关的全部事务,在业务上直接与县编办联系,并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截至上月底,全县11个乡镇和56个县直单位确定联络员共计78名,此外,县直单位下属在财务上相对独立的事业单位共报送联络员25名。

机构编制联络员制度,是该县编办在大量调研、与各单位沟通磋商并多次请示上级的基础上,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的结晶。此项制度的建立不仅大大方便了各单位与县编办在业务上的联系,同时使县编办在机构编制管理上加强了对各单位的规范监督与业务指导,使该县机构编制管理更趋合理化、常规化与规范化。

(泾县编办)

 

黄山市黟县构筑“五位一体”

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体系

 

今年4月份,机构编制部门体制理顺,进行单独设立以来,黟县编办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法规和要求落到实处,出台了《黟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为全面监督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机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并依据实施办法,建立了“专业机构、专门人员、举报电话、联动机制、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全方位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是设立专门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切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专项检查。在新批准的县编办“三定”规定中,单独设立了监督检查科,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明确了监督检查科的工作职责,制定了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监督检查科具体负责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机构成立以来,已单独或者联合相关单位就政府机构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法规落实情况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项督查7次。

二是健全举报受理制度,开通“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为畅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信息渠道,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在2005年开通“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举报受理制度,确保24小时畅通,确定专人负责来电登记和调查处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五不准”行为和违法违规现象。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和联络员制度,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专门监督。在全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基层干部中,聘请了9位坚持原则、敢讲真话的社会各界人士为县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发给聘任证书,制定了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定期召开特邀监督员会议,及时收集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信息和意见反馈。同时,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所有行政和事业单位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络员,县编办及时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要求他们按规定及时办理本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真正做到动态管理,同时宣传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按机构编制工作要求对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积极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部门联动,建立组织、编制、人社、监察和财政部门机构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都明确了责任人,联合组成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如:10月下旬,联合开展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督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汇总部门监督检查情况,共同研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防止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五是多渠道宣传机构编制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编印发放学习材料,举办各部门领导、联络员、特邀监督员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让全社会都了解机构编制工作,让广大群众都积极参与到机构编制管理监督工作当中,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主要成效

“五位一体”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制的建立,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使我县机构编制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真正实现了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各项改革的目标,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展。

一是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如县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后,通过评估和监督检查,发现政府所有部门均能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做到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三到位,没有违规行为发生。县政府部门也从改革前的24个减少到20个(不含监察局),涉及职责调整事项达75项,其中增加职责11项、加强职责41项、下放职责2项、取消职责12项职责交叉事项9项,“三定”后内设机构为135个,比改革前减少7个,领导职数由原来的81名精减到74名。

二是促进了乡镇管理职能的转化。乡镇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各乡镇严格按照省市规定设置机构,都设立了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政务公开不断深化,乡镇政府已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相互之间必学赶超,倾力打造学习型、法制型和服务型政府。

三是县乡机构编制得到严格控制。县直机构编制逐步合理化和规范化,2010年县直党政群机构行政编制核定数相对2001年超编消肿达84.2%;乡镇数从区划调整前的12个,减少到8个,8个乡镇2007年核定行政编制为264人,现实有人员193人,空编71个;2007年核定乡镇事业编制278个,现实有人员183人,空编95个。政法机构编制核定323个,现实有人员261人,空编62个。

四是有力地促进了事业单位的改革。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广泛听取机构编制工作特邀监督员、联络员、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全县22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清理,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的6家事业单位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转企改制建议,得到了高度重视,已列入议事日程并将于近期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五位一体”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使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黟县编办)

 

合肥市编办以“三型机关”建设为抓手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010年是合肥市机构编制部门单独设置后的第一年。年

初以来,合肥市编办以“三型机关”建设为载体,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和能力。

一是建设学习型机关。坚持每周工作例会学习制度,开办机构编制大学堂,有计划安排机关干部参加省市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市委党校政治学习。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工作,办领导带领相关处室先后深入市环保局、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阳区、蜀山区、经济区管委会实地调研,不断提高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建设创新型机关。紧密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奋力创先争优,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主题,在全办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的创新观念,提高创新能力。建立县区编办主任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会议,创新了工作机制,搭建了交流沟通平台。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稿件被中央编办网站采用46篇、省编办网站采用115篇,中编办主办的《机构编制工作动态》第7期、第9期、第16期、第18期分别对我市创新工作给予了充分报道,在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设服务型机关。出台《廉政建设七项规定》,组织学习《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树立了干部职工廉政勤政意识。奉献爱心,开展为玉树地震灾区同胞募捐活动,共捐款5500元;市编办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前往瑶海区开展春节慰问特困职工活动。赴凤阳县小岗村举行“重温入党誓词,缅怀沈浩同志”七一党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为民服务观念。开展“三创一树”(创优质服务、创一流业绩、创和谐机关、树良好形象),主动贴近服务对象,为市城乡建委、交通局、林业和园林局等所属事业单位较多的部门提供上门年检服务。牵头协调市公安局、中铁四局,主动服务中铁四局驻肥公安机构移交工作,圆满解决了长达多年之久未移交的难题。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市编办被授予市“第三批选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选派干部张如宝同志被表彰为市“第三批优秀选派干部”。热情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服务,引进外来资金3200万元。

(合肥市编办)

 

铜陵县构建“大社保”体系改革思路

 

新一轮机构改革中,铜陵县单独设置社会保障局,作为全县主管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会保障职责、民政局的社会救助职责和卫生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责整合划入社会保障局。构建“大社会保障”体系,也是作为全省大社会保障机构综合设置在铜陵县进行的试点,自20103月开始,经过职能调整整合、资产和人员编制划转等组建工作,铜陵县社会保障局独立运转半年多以来,运行效果良好,改革思路和方向得到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一是大保障格局得到认同。新的社会保障局成立半年来,机构整合基本到位,各项工作进展有序。从外界反应情况看,得到了社会上下的认同,普遍认为将社会保障职能划归一个部门管理,更能方便服务对象,也有利于社会保障事业的长远发展,是机构改革值得借鉴的模式。

二是机构设置更趋合理。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管理势在必行。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到一个部门,不仅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统一管理,而且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统一奠定了基础。同时方便了县合医办、医保中心在信息系统建设、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等方面的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对预防和减少医疗保险基金流失大有益处。

三是有利于信息资源共享。根据政策规定,可以通过社会救助资金为AB类城乡低保对象全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为C类城乡低保对象部分缴纳医疗保险费。机构改革前,城乡低保对象参保需要民政、卫生、残联、社会保障四个部门协同配合,现在这项工作只要低保中心、医保中心、合医办进行内部信息交流即可办妥。同时形成了为城乡低保对象参保、救助、就诊费用报销一站式服务模式,极大地方便了救助对象。

                                              (铜陵县编办)

 

 

 

 

 

本刊邮箱:sbbxxbs@163.com

发:各市、县(区)编办。

抄送:中央编办,省编委领导,省直各单位,各省(市、

自治区)编办。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6印发

共印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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