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中央、省有关政府机构改革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湖北省宜昌市编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作用,在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中,注重宣传教育,在增强纪律意识上下功夫,创新改革形式,在监督与自我监督上下功夫,规范审定程序,在强化执行力上下功夫,保证了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一、以强化纪律意识为先导,为政府机构改革保驾护航。
省委、省政府批复宜昌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后,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进一步认真学习和领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省行政管理体质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五严四到位”,即:严明政治纪律、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财经纪律、严守保密制度,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到位。纪律意识的全方位强化,促使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程序到位、内容到位,保障了改革方案、实施意见、配套文件等严格执行。
二、以开门搞改革为创新点,为编制资源的公正合理配置搭建监督平台。
市编办印发《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草案审核工作专班安排方案》,在编办机关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综合组,从市直综合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抽调15名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五个审核协调组,专门负责市政府部门“三定”的指导和审核协调工作。
三、以督促督办为主要措施,为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协调完成增强推力。
对各部门的改革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督办。一是专班督办。先后4次召开审核协调组碰头会,互通情况,知道督促各部门拟定“三定”规定。二是调研督办。在拟定部门“三定”规定过程中,市编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相关审核协调组一起,先后到20多个重点部门进行专题调研。三是会议督办。“三定”规定印发后,市编办及时召开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制定阶段工作小结暨县市区编办主任会议,通报情况,对“三定”规定的实施工作予以督办。通过督促督办,不但保证了政府机构改革的平稳有序进行,而且保证了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在扎实抓好市级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认真组织、指导13个县市区的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上下结合,整体推进。(雷霖)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