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省眉山市认真贯彻中央编办、省委编办关于消化超编人员文件精神,采取三条措施扎实做好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确保2011年全面完成消化超编人员目标。一是严把进人关口。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坚持编内进人,严禁超编进人,切实把好进人关口。二是严控新录人员。在县(区)机关超编人员未消化前,县(区)机关不得新招录公务员。三是预留减员编制。要求超编县(区)每年拿出不少于三分之一自然减员空出的行政编制。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访问次数: 1761 发布时间:2011-01-1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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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四川省眉山市认真贯彻中央编办、省委编办关于消化超编人员文件精神,采取三条措施扎实做好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确保2011年全面完成消化超编人员目标。一是严把进人关口。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坚持编内进人,严禁超编进人,切实把好进人关口。二是严控新录人员。在县(区)机关超编人员未消化前,县(区)机关不得新招录公务员。三是预留减员编制。要求超编县(区)每年拿出不少于三分之一自然减员空出的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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