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3期

访问次数: 4959                        发布时间:20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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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23

 

 

     

【工作动态】

省编办罗昌平主任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工作专题询问会

【领导讲话】

●省编办副主任陈晓淮同志在各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省编办副主任陈晓淮同志在全省第二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培训班上的讲话

【市县传真】

宁国市多措并举促使机构编制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黄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工作动态】

 

省编办罗昌平主任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专题询问会

 

20101217上午,省编办主任罗昌平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专题询问会。

在回答委员提出的基层医改完成后出现的空编问题时。罗主任指出,空编现象的确存在,从分析的情况来看,主要是一些地方,为了今后的发展,有意识地预留了一些编制,用于招聘专业人员,提高专业技术,当然有些地方已经在着手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但一时难以招聘到合适的人员,才致使出现这样的问题。针对出现的这种情况,省编办已经在省医改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专题进行了研究,当时明确由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卫生厅联合行文,准备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招聘,帮助有关地方补充专业技术人员。

关于委员提出的如何顺应形势发展需要,切实保障乡镇卫生院的正常有序运行问题。罗主任强调,一是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进行评估分析。围绕体制机制、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结构比例以及调控方法,等包括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总结评估,梳理分析,从中找出带有规律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建议。二是建立动态调控机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结合区划调整,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省编办拟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调整核定一次机构编制。那么在未调整期间,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做出上述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两个基本服务的需求。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要把经济发达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多,服务半径过大的偏远乡镇,作为这次调整和微调的重点。比如天长市秦栏镇,一个镇户籍人口只有4万人,那么外来务工人员就达到了2万人;再比如黄山市的一个乡镇,实际只有5千多人,而它的面积则有114平方公里,像这些地方要作为重点来抓,切实使这些地区的人民群众都能够享受到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四是提升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省编办准备拟定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目前,我省已经制定的标准,虽然得到了中央编办的充分肯定和全国普遍的认可,但相对全国而言,还是区域性的。下一步我们准备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国性的标准,并积极争取中央编办的支持,使之更具有权威性,切实保障我省乡镇卫生院健康有序发展。

                             (省编办综合处)

 

 

【领导讲话】

 

在各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长

会议上的讲话

   

20101121

 

同志们:

利用这次执法培训的机会,召开各市登记管理局长会议,目的是总结我省2009年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部署2010年度年检工作。再过一个多月,我们又要对事业单位进行集中年检,很有必要对我省去年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明年工作进行谋划。下面,我就2009年度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情况和明年的工作安排讲几点意见。

一、2009年度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回顾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得到各级编办的进一步重视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机构编制部门唯一的行政许可事项,是编办对外的窗口。我省各级编办单独设置以来,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省编办在自身“三定”方案中,将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作为内设行政机构,对内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牌子,对外称“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很多市县区编办也在“三定”方案中高度重视各自登记管理机关,有的还按高半格安排。此外,各级编办在办公自动化设备、人员配备、档案建设、办公用房等方面也给登记管理机关很大支持。这进一步提高了登记管理工作的权威性,为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做好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体制保障、人才保障和物质基础。希望在座的各位局长充分利用这些条件,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在机构编制整体格局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

2、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截止到2009年底,全省共登记事业单位22072家,年检率98%2009年全省共办理662家设立登记,3761家变更登记。这么宽的管理范围,这么大的业务量,必须用制度规范。今年5月份,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转发了国家局文件,公布了17个涵盖所有业务类别的法律文本,进一步充实了我省登记管理的基本制度,规范了日常行政行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在过去多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每项业务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工作起来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在业务办理上,各级登记机关按制度办事,规范操作,受理、审核、审批三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达到条件的才能设立,符合要求的就要变更,合格的才能通过年检,撤销建制的必须注销。在档案管理上,及时归档,做到一单位一盒,一事项一卷。在效能建设上,做到程序公开,遵守办理时限、一次告知等制度。制度建设和规范操作进一步夯实了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基础,为创新工作方法、开拓工作领域提供了保障。

3、多措并举做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建立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目的是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的市场行为,赋予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维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近年来,我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按照《条例》的规定,积极探索,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很好的监管和服务事业单位。一是坚持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登记为主要手段的监督管理,通过登记掌握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二是探索建立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三是多部门联动,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联系会议制度。在服务事业单位方面,一是开展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助力事业单位发展;二是根据国家局通知精神,做好事业单位免税的非赢利认定,减轻事业单位负担;三是完善办事程序,方便事业单位,采取集中办理、预约办理、上门服务、特事特办等方式,最大限度的服务事业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编办领导重视支持的结果,更是在座的各位辛勤劳动、艰苦探索的结晶。在这里,我代表省编办向各位表示亲切的慰问!

二、切实抓好明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各项工作

我省是最早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省份之一,很多工作在全国都有一定影响,这是我们勇于探索的结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发展到今天,如果不进行创新,寻找新的工作抓手,开拓新的领域,必将陷于停滞。因此,谋划明年的登记管理工作,除了要坚持以往的好做法,还要想办法出新招。

1、高质量做好2010年度事业单位年检

省编办已经印发皖编办[2010]214号文件,全面布置了我省2010年度年检工作。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实抓好。一要把握工作进度,不能拖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二要全面覆盖,做到应检尽检,不留死角;三要高质量严要求,通过严把材料关确保工作质量,凡是应当提供的材料、应当报告的内容,不能遗漏,决不能让年检流于形式;四是完善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以往预约办理、集中办理、上门服务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还要坚持。省编办将根据年检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市、县(市、区)的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积极推进网上登记管理

网上登记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建设服务型机关和推行电子政务的重要途径,是服务事业单位和方便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是登记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中央编办于今年2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省(市、区)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网上登记管理。9月上旬,国家登记管理局又在宁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并分别在宁波和长沙举办了两批师资培训班。省编办已研究出我省工作方案,将于近期印发。“网上登记管理”面向全省123家登记管理机关和2万余家事业单位,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很大、任务繁重。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专责推进这项工作;要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要周密统筹规划,合理确定阶段目标,扎实分步实施; 要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为工作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3、大力加强工作创新

在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即开始从“重登记、轻管理”向“登记管理并重”的转变。因此下一阶段的工作,必须要有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要加强对二类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绩效评估、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年度报告公开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下一步登记管理工作的向深度和广度延伸做好理论准备。特别是事业单位绩效评估问题,已经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写进了“三定”规定,大家要认真研究如何实施。事业单位大多是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做得如何,国家有问责的权利,事业单位有义务对问责作出回答。我们要进一步研究事业单位绩效评估的方法,学习、借鉴、引进国际管理方法,形成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尽快把这项工作做起来。

4、统筹做好自身建设和对外监督服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健全管理机构和配置得力人员,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调配力量,搞好队伍建设。登记管理工作设计到法律、财会、信息化等知识,要继续做好业务基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要继续抓好证书使用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一些事业单位对登记管理工作的意义和法人证书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要经常开展行政执法,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提高登记管理的权威。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加强法律知识、事业单位改革、登记管理知识、财产管理与税务知识、资产审计与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配合做好登记管理 工作的主动性。

同志们,登记管理工作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很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的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推向新水平!

 

在全省第二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行政执法培训班上的讲话

陈晓淮

20101122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培训第二期培训班,今天正式开学了。这次培训班,是在继20037月举办的全省第一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培训的基础上,我省第二次进行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培训,是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登记业务知识的良机,培训班请来了省法制办的法学专家来授课,黄山市编办和屯溪区的领导在培训班后勤服务方面提供了保障。在这样的良好环境里,我相信,全体学员一定会有大收获,培训班一定会圆满成功。下面,我就搞好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411号令)规定,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依法行政的主体,作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必须懂法,必须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本领。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推进依法行政。”2004322,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2008512,国务院又做出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最近,《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2010118)进一步要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2010919,王三运省长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须要求,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升水平,把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意义。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依法行政,反映了对登记管理机关行政管理权制约的必然要求,反映了新形势下政府自身建设的基本目标,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对事业单位管理方式和重大转变。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主要是靠行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去贯彻执行的。其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个人利益,体现国家政权的性质,影响党和政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加强,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愈来愈高,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对各级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是我们在座的每一个同志面临的新课题。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应当熟悉《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必须用法学法,懂法守法,努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具体工作中认真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

二、准确把握行政执法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基本要求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依法对事业单位实施登记管理的国家行政执法机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事业单位登记的内容、范围、程序、方法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条例》规定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的行政执法行为主要是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条例》是调整登记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行为规范的总和。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登记管理机关,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来约束、规范自身的有关行为,否则,必须对违反《条例》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既赋予了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的权利,对违反《条例》的事业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利,同时对登记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规范提出了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正确履行登记管理的职责,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登记或备案,审查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对违反《条例》的事业单位及时给予查处。二是登记管理机关必须依法保护事业单位法人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三是登记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对不规范的登记管理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业单位法人有权按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请求有关部门纠正登记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违反《条例》的行为。这就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坚持依法办事,要认真执行《条例》。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登记管理稍有不慎,都可能引起法律纠纷。为此,大家一定要学法、懂法,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条例》。学法、懂法,是守法、执法的基础和前提,只有认真学习,理解透彻,才能做到运用自如、应用得当。

三、认真落实这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培训的主要任务

首先,我谈谈这次执法培训的目的。通过学习培训,就是要使在座的每一位同志从根本上改变那些已经不能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明确是与非、罪与非罪的界限,警钟长鸣,防患未然,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通过学习培训,就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突出抓好公正执法。通过学习培训,就是要提高大家的法治观念、政策水平和登记管理的业务知识,为更好地做到依法登记、规范管理打下扎实的基础。

同时我要对参加培训的同志提出一点要求。这次培训班,省编办和省法制办都非常重视,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开学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黄山市和屯溪区的同志也为我们这次培训班的顺利开办付出了辛勤劳动,全省17个市,包括区县144名同志涌跃报名参加培训,这反映了同志们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本期培训班授课时间紧、学习任务重,还要通过严格的考试。所以,希望在座的每一名同志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参加培训,听好每一节课,勤思考、多提问,搞好预习、复习。要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不讲话,要关闭手机。要按照行政执法有意识的要求,认真参加考试,通过自身的努力,争取夺得好成绩。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正确掌握和运用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创新登记管理工作,把我省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借此机会,我向省法制办的专家为本次培训讲课表示感谢,向黄山市编办和屯溪区的同志为本次培训工作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表示感谢,同时也祝全体参加培训的同志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市县传真】

 

合肥市积极探索事业单位

登记管理工作新模式

 

今年以来,合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为依据,坚持服务创新,强化整体联动,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新路子。

一是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坚持“四个结合”。始终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查处违法与保护合法权益相结合,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与事业单位自我约束相结合,审查《年度报告书》与运用其他手段相结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登记局窗口,对外实行“七公开”、一次性告知制、两次终结制,严格执行一站式服务。事业单位年检、变更、设立登记等工作实现事业单位在线系统办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把好“六关”,即申请关、受理关、审核关、核准关、发证关、公告关,完善相关制度和审批流程,规范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管理和相关行为的监督,着力探索建立年度报告内容、年检情况向社会公开以及事业单位重要事项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上门服务。主动转变服务方式,对所属事业单位较多的单位提供年检预约上门服务,做到了政策宣传到门、工作调研到家、相互沟通到位、信息收集到实。

二是服务改革、推行“三个联动”。年检登记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联动。市县机构改革中,合肥市实行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联动,市直共撤并事业单位28家,整合47家,在此轮机构改革中共减少事业单位36家。登记管理部门与相关监管单位联动。坚持“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联合监管、共同把关”的原则,与工商、质监、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事业单位唯一合法“身份证”、“通行证”的地位。登记管理工作与机构编制督查工作联动。在机构编制督查工作中,将事业单位及时办理年检登记做为一项重要内容,并针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丰富监管手段,确定重点监管单位。2010,共办理事业单位年检登记342家,变更158家,注销17家,新设立登记7家。年检率和年检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是重视基础工作,加大公告力度。加强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确保所有纸质档案由专人负责。从规范登记资料入手,对登记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材料不齐、内容不实,违反程序或填写不整洁、不规范的纠正后再办理。依托事业单位在线系统及时更新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信息,为健全完善事业单位档案信息管理奠定基础。对资料进行复核、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汇总。及时向社会公布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每年在《合肥晚报》为全市事业单位年检登记预留三个整刊予以刊登年检登记公告。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提升自身素质。为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市编办积极向中央、省编办报送信息。今年,以创建“三型机关”活动为载体,通过县区编办主任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提出工作要求;适时组织县区登记局工作人员集中学理论、学业务、学政策。积极参加省登记局组织的赴外地学习考察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登记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得到了提升,服务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的能力得到增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树立。

(合肥市编办)

 

黄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60号),设立黄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市委机构序列。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机构编制方面违规违纪问题的检举和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四)增加改革效果评估工作。

(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指导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

(四)审核市委、市政府部门和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五)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委部门与市政府部门以及市与县(区)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县(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审核县(区)、乡镇(街道)两级行政编制总额;指导县(区)、乡镇(街道)以及各类开发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和冠以黄山市名称的事业单位设置;组织拟定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承担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县(区)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和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十)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十一)联系中央、省直部门驻黄机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承办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承办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承办机关财务、资产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办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承办机关党群、纪检工作;承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效能建设;承担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承办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二)机关机构编制科

研究提出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直党政各部门和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法院、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审核区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市各类开发区的机构编制;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承办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人员招录机构编制审核工作;协调市直各部门以及市与县(区)的职责分工;承办区县、乡镇行政编制分配和调整工作;承办全市军转干部专项编制分配工作;指导县(区)、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行政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联系中央、省部门驻黄行政机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三)事业机构编制科

研究提出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提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和冠以黄山市名称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指导县(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招聘)机构编制审核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联系中央、省部门驻黄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

监督检查各区县、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对区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监督检查省、市下达各区县、各部门的编制总额和机构设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和投诉,承办“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承担机构编制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工作;指导区县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及编制册管理工作;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履行《行政许可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职责,拟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行为;指导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及年度报告公开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13名(含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关工勤人员使用的编制)。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1名(高配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5名(含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1名)。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暂保留事业编制2名。

 

 

 

 

 

 

本刊邮箱:sbbxxbs@163.com

发:各市、县(区)编办。

抄送:中央编办,省编委领导,省直各单位,各省(市、

自治区)编办。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23印发

共印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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