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安徽常福混凝土公司因为建设项目用地,向合肥市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受理申请后,迅速组织环保局、工商局、规划局等8家相关单位进行并联办理,2天内办结审批手续,大大缩短企业履行相关程序的时间。 “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开展政府立法和规章清理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制度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十一五”期间,我省及时制定省政府规章33件,为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同时,立、改、废并举,对内容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明显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该修正的修正,该废止的废止”。2006年集中修订规章4件,2008年集中修订和废止规章各12件,2010年又对所有现行163件规章全部开展清理,修订39件,废止14件,大大增强政府规章适时性和适应性,维护了政令畅通、法制统一,制度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十一五”期间,我省立法工作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着力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处室负责人介绍说,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细化了《就业促进法》关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规定,并将我省应对金融危机中促进就业的一些措施和经验固定下来。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强化了对企业违法用工行为的监察,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省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安徽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及修订后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在保障特定人群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或者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行政审批项目,逐步取消或调整。 2006年至2007年,省政府分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618项,占总数的50%以上。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扩权强镇”和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要求,“该放的坚决放,该管的切实负责好”。2009年以来,分两批下放287项行政审批权,给地方发展“松绑解套”。各地各部门也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截至2010年,全省17个市、59个县(市)建立政务服务中心,93.3%的乡镇、78.9%的行政村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和为民服务代办点,省级90.1%、各市8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进入中心办理,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记者汪国梁)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