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体检一律不准查乙肝

访问次数: 1537                        发布时间:2011-02-14

[字体: ]

213,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针对一些企业和单位在招聘时变相强迫应聘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现象,卫生部门再次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针对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体检中心违规为多家企业暗查乙肝的事件,卫生部门再次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卫生部门表示,一旦查证属实、违反规定,一律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去年331日前,合肥市已经把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全部剔除。为了防止医疗机构仍然擅自检查“乙肝五项”,合肥市卫生局开通了举报电话:0551-3537651 (记者张永、郑慧)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