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全面启动“三项改革”为大建设、大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访问次数: 2209                        发布时间:20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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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下午,马鞍山市召开了“三项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政府投融资、工程建设和招标采购管理三项体制改革。这是我市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深化的要求,旨在通过改革,促进我市投融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管理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管理、执行、监督体制,解决我市投融资渠道不畅、融资能力有限、建设专业化程度低、多元投资主体投资风险大、招标范围没有实现全覆盖、招标过程管理不到位和不规范等问题,充分满足我市大建设、大发展在规模、质量、速度、效益上的实际需要,为加速构建我市“6653现代产业体系和“1255城市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今年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编办多方调研,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创新体制机制,对政府投融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管理三项体制改革提出实施意见。此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统一管理政府投融资,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实现借、用、还一体化;推进项目统一建设,实施项目规划、立项、设计、融资和建设“六分开”,规范业务流程;加强招标采购市场秩序管理,加大标后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各类资源价值最大化。

三项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分别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和指挥长,有关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任副主任、副指挥长的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和市城市建设指挥部,负责审定全市建设资金的投资方向和融资方案,统一调度城市建设的计划、规划、建设等工作。二是组建统一管理机构。分别设立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投融资管理日常工作和市城市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三是整合执行机构。将市工投公司等投融资机构逐步整合划并到市城发集团,由城发集团作为政府投融资平台,代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成立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主要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等工作职责。四是强化市财政、发改、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投融资的监管职责。五是完善招标采购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招标采购范围,将建设工程勘探、设计、大宗材料采购等全部纳入招标采购范围,同时,实行集中委托执法,强化中介机构监督管理。

动员大会后,市编办按照市领导要求,立即部署,积极做好人员划转和新建单位的内设机构组建等工作,保证改革工作平稳过渡、无缝对接、迅速见效,保证改革后的机构和人员配备精干高效,努力实现改革的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