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立法促进皖江示范区建设

访问次数: 1266                        发布时间:201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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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促进条例》正式纳入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 2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皖江示范区建设和立法专题调研工作动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海深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朱维芳、文海英、胡连松、郭万清、张俊以及省长助理邵国荷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汪国才主持会议。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示范区建设情况专题报告,初审《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促进条例(草案)》。为做好这两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立法专题调研。调研组将深入示范区9个市和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及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全方位了解示范区建设情况。

  任海深在讲话中指出,省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皖江示范区建设情况专题报告和制定示范区促进条例,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就是要更好地支持和促进示范区建设,通过地方立法,为示范区建设规范、有序、快速推进提供法制保障。在这次专题调研过程中,要摸清情况,谋划对策,广集民意;要从大局出发,高度负责,把学习政策文件与实地调查研究结合起来,把调查了解情况与征求对法规草案的意见结合起来,把积极主动作为与依靠政府支持配合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调研活动,为加快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促进我省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作出积极贡献。(吴林红)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