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印章备案工作进展顺利

访问次数: 1922                        发布时间:20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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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事业单位印章的正确、有效,促进事业单位法人顺利开展业务活动实现社会目的和价值,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规定,福建省漳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契机,集中开展首次市直事业单位印章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已有385家市直事业单位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印章共963枚,备案工作进展顺利。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