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编办建立领导抓建县(区)编办工作制度

访问次数: 2661                        发布时间:2011-05-03

[字体: ]

为加强对县(区)编办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从今年开始,甘肃省平凉市编办建立并落实了领导抓建县(区)编办工作制度,由市编办领导负责抓建1—2个县(区)编办各项工作,各科(局)从业务方面加强与各县区编办的指导和联系。

  制度规定,各抓建领导和联系科(局)要加强对县(区)编办工作的指导,定期深入县区进行督查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县(区)编办在自身建设、工作推进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县(区)编办要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与市编办各科(局)在业务上的联系与沟通,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抓建领导汇报解决,通过上下联动、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