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访问次数: 2182                        发布时间:20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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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山东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意见,组织完成了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工作,从强化功能定位、优化布局结构、加强人员编制配备等方面,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明确功能定位,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属性。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主要承担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基本医疗服务。

  优化布局结构,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覆盖。为方便群众就医,山东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作了较明确的规定,每个乡镇原则上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设置。为避免重复设置和资源浪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对现有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进行转型或改造设立,也可由综合性医院举办,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对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没有医疗机构的,由政府负责举办。

  完善编制配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为建设一支数量适宜、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山东省综合考虑服务人口、经济和财政状况、地域面积、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标准:乡镇卫生院编制主要按照农业人口千分之1-1.5的比例核定,其中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低于编制总额的9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般按每万名居民核定2-3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并配备一定比例的护理人员。各级编办按照省里确定的标准,创新管理方式,加大编制调剂力度,全力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