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积极推进简政强区事权改革

访问次数: 2151                        发布时间:20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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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区(县级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近期,广州市委、市政府审议批准了《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要求该项改革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决定》明确了几项主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理顺事权关系。全面梳理市本级和省政府下放的管理事项,重点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国土房管、项目投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民生事业等领域,进一步向区(县级市)下放管理权限。

  二是优化垂直(双重)管理部门管理机制。优化条块之间关系,将区(县级市)工商、质监部门和区规划部门的党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其领导班子的任免要分别征求所在区(县级市)党委、政府的意见;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调整为市、区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安、国土房管部门的双重管理机制。

  三是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行政审批管理层级,缩短行政审批时间,优化整合行政审批流程,推行限时办结承诺制度。

  四是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按照财随事转的原则,市财政部门根据下放的事权及时做好相应经费划转。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科学配置、合理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五是创新用人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机关雇员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解决因事权下放后区(县级市)职能部门人员不足的问题。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