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蓬莱市编办坚持“四化”打造“阳光编制”

访问次数: 2403                        发布时间:20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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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力度,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山东省蓬莱市编办立足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四化管理,全力打造阳关编制

  一是管理政策公开化。坚持把加强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蓬莱电台和电视台、《今日蓬莱》报刊、蓬莱人事编制网、中国蓬莱网等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增进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了解,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部门特别是有机构编制审批权的领导干部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增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主动接受社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

  二是日常管理规范化。按照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完善和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花名册,严把调配人员、配备干部的管理关,做到不超职,不超编;财政部门按编制部门审批的编制审核通知单核拨经费、发放工资。

  三是单位进人透明化。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凡进必考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市编办核定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情况,做出各单位编制余缺表,组织人事部门拟定招考计划及报名方法、资格条件、考录程序,并将考录结果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规范的考录程序,严把人员进口关,杜绝暗箱操作。

   四是登记管理程序化。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明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登记程序,全面掌握实施细则的操作规程,同时加强与财政、质监、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率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