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县编办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

访问次数: 3091                        发布时间:20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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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莒县编办自单设以来,针对社会上对机构编制工作缺乏了解和有些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认识不深的现象,把宣传教育作为当前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搭建多种载体,活化宣传教育方式,开展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机构编制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

  一、宣传平台多样化。一是创办内部刊物。自去年8月编办单设以来,创办了《领导参考》、《莒县机构编制信息》两种内部刊物,作为向上级业务部门、县级领导汇报和县直、乡镇负责人通报宣传工作的主要载体,已连续编辑《领导参考》件10期,《莒县机构编制信息》10期。二是编印《文件选编》。将近年来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法规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编印成《机构编制管理文件选编》小册子,分发给各单位主要领导和政工(人事)干部,使他们了解学习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认识到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意义。三是设立宣传专栏。在《莒州通讯》上设立《机构编制知识专栏》,定期刊登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知识和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责任务、办事程序,三定方案中政府各部门的职责任务等,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解答,成为发布机构编制信息的重要阵地。县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刘维勋专门接受《莒州通讯》、《莒州网》记者专访,对有关改革的政策、操作程序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专栏刊登了答记者问的内容,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机构编制工作进行总结,对上级出台的新的政策及时发布,并通过内部简报和报刊、杂志、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先后发布各类信息50余条(篇),被采用信息10余篇,发表宣传稿件20余篇,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宣传方式灵活化。一是利用汇报工作开展对上宣传。把汇报工作作为向领导和上级宣传工作的主要方式。凡机构编制的重要工作,提前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吹风,并向县编委会、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引起领导重视,为顺利推进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在上级业务部门调研检查工作时,请分管县领导参加,并将检查调研情况及时口头或书面向领导汇报,既有利于领导了解掌握机构编制情况,也宣传了机构编制工作。二是利用业务开展对部门进行宣传。针对各单位对单设后的编办职责、工作程序了解不多的实际,除采取登报、上网发布公告外,还结合上门服务、调查研究、协调工作的机会,宣传编办的职责、工作流程、内部机构设置,介绍机构编制业务,加深各单位对机构编制部门的了解。三是采取以会代训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县政府机构改革会、三定工作会、乡镇机构改革电视会、动员会、政工人事干部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等,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宣传和介绍机构编制业务,达到学习业务和宣传工作的有机统一。

  三、宣传警示教育常态化。为做到防微杜渐,将警示教育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常抓不懈,时刻敲响警钟,切实规范机构编制行为,严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将上级关于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特别是《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教材,通过印发内部简报、摘登报刊、上网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解读,让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牢固树立编制纪律就是高压线,违反编制纪律就是违法的思想意识。二是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中央编办《关于湖南省处理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情况通报》下发后,把湖南溆浦事件作为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分县级领导、部门一把手、政工人事科长三个层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并组织机构编制工作集中检查活动,把警示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工作中,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关口前移。三是严格机构编制纪律。将《山东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及时在编委成员内部传阅,并会同县纪委、县监察局转发到各单位,起到了较好的宣传和警示效应。同时,县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凡涉及机构编制方面的事宜均要求单位按程序报送县编办,根据《编委会议事规则》需提交编委会的,由编办论证后报编委会研究决定。县领导在有关会议上反复强调编制纪律,并自觉带头遵守编制纪律,营造了有利于机构编制政策纪律贯彻执行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