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9月20日截止 10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暂未领卡者可持身份证住院
从今日起,合肥市2011年居民医保参保正式启动。居民可在户口所在社居委(村委会)或所在学校办理参保手续。居民参保登记时间为7月1日至9月20日,在校学生登记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登记。本次参保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根据安排,自今日起至9月20日,参保单位将为续保人员做好参保登记,为新参保人员采集个人基本信息、收集个人照片并制作《医保卡信息采集表》,同时代收个人应缴参保费并开具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费收款收据。为方便参保单位办理参保业务,合肥市社保经办机构赋予社居委、村委会权限,在人社局信息管理平台直接为续保人员办理登记、为新参保人员录入个人信息。
市属学校、其他各类中职院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区参保。各学校可登录《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网上办事”管理系统为续保学生办理登记,为新参保学生录入个人基本信息。 10月21日至12月20日,合肥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为首次参保人员制作医保卡。 12月21日开始陆续发放医保卡。暂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定点医院住院。
今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也已公布,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20元。经市民政部门确认,持有《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A证的,按年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每人缴费30元。(孔令晖 陈酿)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