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市政府于近期制定下发了《合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目标要求,合肥市争取在3年内,全市新增各类幼儿园120所,新增幼儿教师2400名。为完成既定目标,合肥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组织领导。市政府负责制定规划、监督指导和统筹发展学前教育;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责任者,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含工业园区)承担学前教育的相应责任。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我市实际确定合理的幼儿园师生比,市直其他相关部门在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加快园所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发挥幼儿园建设政府主导作用,新建、改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用于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按每个乡镇(含工业园区)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的要求,优先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切实扶持和规范民办园发展,积极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大力发展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四是构建培养培训机制,提升幼儿教师素质。
五是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制定城乡幼儿园建设和装备分类标准,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和年检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下一步,市编办将会同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按照我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创新管理机制,拓宽用人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通过考试进入幼师队伍。探索建立无编制管理模式,推行全员聘任、聘用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进一步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幼儿园办学自主权。明晰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管理权限,逐步将市直单位所属幼儿园移交属地管理。(合肥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