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中央5号文件作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顶层设计,是事业单位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目标任务,改革思路清晰,政策措施配套,组织实施稳妥。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都要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会议决定:
一是建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甘肃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编委主任刘伟平担任组长,省编委副主任和承担行业改革的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即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励小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永富,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编委副主任刘立军,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编委副主任吴德刚,副省长咸辉、副省长郝远。有关综合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不仅是议事机构,也是决策机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共性问题,完善有关政策,研究审定改革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并提出工作建议,按程序报省委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编办,承担改革的日常工作。
二是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中央编办通知要求,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从现在开始到2012年3月底前,要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任务。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这项工作。通过清理规范,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解决目前一些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坚实基础。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对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存在突出问题的事业单位,分别予以撤销或整合。应予撤销的机构主要包括: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批准设立一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应予整合的机构主要包括: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等。在规范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对于职责任务萎缩或空编较多的事业单位,要相应核减编制。已转制为企业或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注销法人登记,收回事业编制。通过事业单位改革调整,要坚决保证省委、省政府关于为民办实事的决策落到实处。
三是着手研究制定改革配套政策。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研究制定的改革相关配套政策下发后,参照中央部委的工作分工,由省编办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研究拟订我省的配套政策文件。由省纪委(监察厅)负责制定改革纪律方面的政策规定;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是开展试点,分步实施,协调推进行业改革。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选择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事业单位进行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同时,继续做好行业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新闻出版局要按照现行的改革部署和领导体制,继续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本行业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是适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清理规范工作大体完成且配套政策制定后,适时召开全省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印发我省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六是继续严格控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改革期间,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文规定和涉及民生问题的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