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铜陵、安庆七个市,即将试水“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相关改革方案将上报省人社厅,其他各市也将结合实际进行探索,这意味着,我省即将掀起“医保付费改革”热潮。
我省日前转发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意见的通知》,今后,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将探索实行以按人头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实行按人头付费必须首先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甲类药品、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必需的基层医疗服务费用的支付。
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支付,探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按病种付费可从单一病种起步,优先选择临床路径明确、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且费用稳定的常见病、多发病。同时,兼顾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当前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疾病。
生育保险住院分娩(包括顺产、器械产、剖宫产)医疗费用,原则上要按病种付费的方式,由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等。(孔令晖陈酿)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