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201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工作目标力争“三个利于”。即:年检工作要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利于事业单位管理,利于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工作目标。
审查方式做到“三个结合”。即:事业单位年检工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审查电子材料与纸质档案相结合;材料审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
服务措施达到“三个推行”。即:推行“网络通知”、“书面通知”和“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推行“下行式”年审,为事业单位讲解政策,排忧解难,变被动等待办理为主动上门服务;推行“全天候”年审模式,年检全过程均在网上完成,事业单位所有年检材料均以电子形式上传互联网,二十四小时无障碍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即时网上受理,最大限度满足事业单位的需求,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成效实现“三个转变”。即登记对象由“要我登记”转变为“我要登记”;操作方式由手工操作转变为微机化管理;工作方式由重登记轻管理转变为登记管理并重。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