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权力行使正确、行政执法规范和干部勤政廉政,浙江省绍兴市编办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全面查找廉政风险。查找个人岗位、处室(事业单位)和部门单位廉政风险,对照履行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执行制度等情况,认真分析并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划分廉政风险等级,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将廉政风险划分为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对查找的廉政风险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结合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渠道获得的信息,形成廉政风险信息库。
二、全面核定权力事项。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对单位、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梳理规范,逐项审核其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形成权力清单。对权力清单体系进行编码,按流程对权力进行逐项标注。
三、全面规范用权流程。针对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要求,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四、全面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五、全面加强风险预警。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情节轻重作出预警,并采取自查自纠、教育提醒、廉政谈话等方式,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和纠正,避免其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六、全面强化风险教育。按照廉政风险等级和岗位特点,加强防范教育,立足任前、履职、日常等环节,通过正面示范、反面警示、经常性提醒、专题教育、风险防范承诺、约访谈话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自警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