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排污倒垃圾 罚你钱没商量
《合肥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昨通过
今后,针对“市民向排水管网乱倒垃圾”或“企业乱排污”等行为的处罚都将有法可依。昨日,合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合肥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该条例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宣布实施。
该条例明确了对市民等行为主体违规排污的处罚限额,如向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倾倒垃圾、粪便、渣土等易堵塞物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将油污(油烟)、酸液、碱液、施工泥浆直接排入排水设施的,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堵塞排水设施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等。
同时,企业超标排污也将被重罚: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且罚款的最低限额将不低于10万元。(安徽商报 徐蒙蒙、武静)
省城新添5个生态乡镇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环保部门获悉,省城肥西县花岗镇等5个乡镇和肥东县杨店乡麻朱村等6个村被命名为第五批安徽省生态乡镇和生态村。
据了解,经省环保厅、安徽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和社会公示后,决定授予全省51个镇(乡)为“第五批安徽省生态乡镇”、101个村为“第五批安徽省生态村”。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长丰县陶楼乡、杜集乡,居巢区夏阁镇,庐江县冶父山镇等5个乡镇和肥东县杨店乡麻朱村,肥西县花岗镇花园村、紫蓬镇燎原社区,长丰县杜集乡新街村,庐江县郭河镇南圩村,居巢区坝镇夏店村等6个村为第五批安徽省生态乡镇和生态村。
目前,省城共有国家级生态镇4个,省级生态镇21个、省级生态村40个。(凌丽、孙金山)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