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免征和取消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访问次数: 1235                        发布时间:201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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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2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免征收费政策,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日前,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免征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免征和取消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征的22项收费项目涉及工商、税务、海关、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质监、贸促会、国土资源、新闻出版、农业、林业、旅游等13个部门。同时取消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费、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3项收费。据初步测算,仅取消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费一项,预计全年可以减轻我省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负担逾8000万元。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所涉及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及时注销或变更《收费许可证》,确保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同时还要求,各地要把收费单位落实国家政策情况作为今年收费年审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关,重点审查。(记者 王恺)

 

    信息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