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湿地保护将有法可依

访问次数: 1233                        发布时间:20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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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立项论证会日前召开,这意味着我省正式启动湿地保护立法。

  省政府法制办介绍,目前,我省共有湿地总面积291.9万公顷,占全国湿地面积的4.4%。其中,巢湖、石臼湖、升金湖、太平湖、扬子鳄栖息地被列为中国重要湿地。我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但由于缺乏湿地保护的专项立法,一些地区开垦、围垦和侵占湿地的现象十分严重,致使自然湿地面积不断减少,湿地质量严重下降。为维护湿地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湿地保护范围,健全湿地保护工作管理,规范湿地资源调查、规划编制、资源综合利用,推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快速步入法制化轨道。(宣昱婷、陈酿)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