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全面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访问次数: 1255                        发布时间: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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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构编制基础建设,推进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编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信息核查工作。

一、制定核查方案。省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市编办领导十分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处室学习文件精神,召开工作例会,并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明确核查重点。本次核查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为基础,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网络,对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进一步核实、修改和完善,并将县乡两级作为本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点。

三、确定核查内容。主要对各核查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核定、职数核定、实有人员及聘用人员的情况进行核查,切实提高实名制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制定核查步骤。核查分单位自查、县(市)区编办核查、评估验收三个步骤,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由市编办负责,县(市)区编办负责本级(含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五、严格核查纪律。开展机构编制核查,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确保此次核查工作全面顺利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