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一是把准工作内容。省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3号)下发后,在组织认真学习同时,积极和省编办沟通,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二是把握工作关键。在层级上,重点做好县乡两级核查;在内容上,重点做好聘用人员统计;在实施上,重点统一编内聘用、编外聘用范围。三是把严工作要求。为确保市县乡三级核查能按照省编办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市、县(区)编办方案时,逐层倒排工期,自我加压,保证时间储备。坚持核查结果层级负责制,上报数据逐级审核签字,确保数据质量。在核查结果基础上,分别制成全市汇总简表、分县区人员信息总表,满足不同使用要求。(淮南市编办 李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