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双满意”价值标准——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系列评论之一

访问次数: 962                        发布时间:201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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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党组织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是中央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集中体现了党的组织工作的价值追求。省委书记张宝顺强调,要把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和干部工作公信度作为我们的目标,按照这个标准找问题、订措施,每年争取有新进步。全省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切实把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作为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杠杆,作为检验组织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使组织工作更好地服务兴皖富民,服务党员干部,服务人民群众。
    
提高群众满意度是组织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工作要坚持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组织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归根结底是为了让群众满意。这是党对组织工作的一贯要求,是推动组织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题中之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组工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实现群众满意为目标,严格要求,奋发有为,真正把自身打造成群众满意的服务员。
    
组织工作要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实效中赢得民心。服务党的中心工作,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是组织工作的根本任务和价值所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紧紧围绕打造三个强省的目标任务,自觉将组织工作融入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努力为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撑,努力使组织部门成为科学发展的保障部促进部。同时,要不断强化上级党组织为基层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在服务基层党员群众中赢得群众赞誉。
    
组织工作要在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取得突破中取得公信。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用人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通过认真实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抓好重点改革项目突破。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为重点,认真总结集中换届的成功经验,坚持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不断提升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创新,全面总结推广农村 “一定三有四议两公开和社区党建 “三有一化,选聘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探索公推直选等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组织部门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作风中提升形象。 “构建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既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标准,也是干部群众对组工干部的形象要求。以开展一迎双争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建设和党性锤炼,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组工干部队伍的思想防线。加强业务培训,推进学习型、研究型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组织工作的行家里手。认真落实组工干部十严禁要求,强化组工干部纪律意识,保持政治坚定性、品德纯洁性、行为先进性,提高群众对组织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