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志愿助残打造“阳光行动”品牌

访问次数: 1020                        发布时间:201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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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办、省残联等日前联合下发加强志愿助残工作意见,以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不断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广泛深入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努力打造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统一品牌,加强和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志愿服务相衔接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据介绍,我省有360万残疾人,涉及五分之一家庭人口。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别困难、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深入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实现残疾人更有价值、更有尊严地生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对于发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弘扬人类之间互助、关爱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志愿助残工作坚持鼓励倡导和自愿参与相结合,无偿利他与保障服务相配合的原则,以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为活动统一品牌,以各部门志愿服务平台为依托,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形成属地为主,良性互动,有序服务,有机结合的局面,努力实现志愿助残的普及化、日常化、基层化。     

    意见要求,将志愿助残纳入全省扶残助残活动,发挥志愿者助残主力军作用,努力打造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的志愿服务品牌和为民服务项目,推出志愿助残示范基地和志愿助残阳光使者,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社区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青年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巾帼和家庭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法律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等多种活动,推动志愿助残工作向纵深发展,扩大品牌和项目社会影响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优更有实效的志愿服务。(记者 黄永礼)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