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编办学习贯彻《通知》和《意见》情况汇报

访问次数: 1477                        发布时间:201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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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控机构编制的有关通知和贯彻意见(以下简称《通知》和《意见》)下发以后,合肥市编办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迅速行动,认真把《通知》和《意见》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到实处。

一、组织全办人员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

319,市编办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通知》和《意见》精神。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郭苏梅同志强调,要把学习贯彻《通知》和《意见》作为当前市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一名机构编制干部都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学透一点、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文件的各项规定。通过学习,大家认为,《通知》和《意见》突出强调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重要意义,严肃指出了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具体措施,对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通知》和《意见》以两办文件下发,既说明了中央和省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视,又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好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向市编委领导专题汇报

《通知》和《意见》下发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文件的主要精神和有关要求进一步进行提炼和梳理,形成书面贯彻落实意见并将文件作为附件一并呈送市编委各位领导,市编委领导先后都进行了圈阅并做出批示,要求认真抓好《通知》和《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并明确要求市编办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决遏制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通知》和《意见》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组织全市编办主任季度工作例会认真学习贯彻

为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精神的热潮,321,市编办组织召开2012年全市编办主任第一季度工作例会,各县(市)区编办主任、开发区人事劳动局长、市编办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将学习贯彻《通知》和《意见》作为主要内容,大家围绕文件内容纷纷畅谈了学习体会,并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和《意见》精神,深刻领会重要和省委对当前机构编制形势的分析判断,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中央和省委要求落到实处。

四、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我们会同市公务员局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市直单位借用人员的通知》(合编办〔2012104号),对确因工作需要借用工作人员的条件、程序和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编制管理工作,我们会同市公务员局制定《合肥市县(市)区直机关从乡镇(街道)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严格规定了县(市)区直机关从乡镇(街道)选调公务员的条件、程序、内容等。为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我们正积极拟定《合肥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机构编制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为强化机构编制“一年一巡查、一年一评估、一年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提升政府目标考核机构编制核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正在抓紧拟定《合肥市机构编制约谈警示制度》。为提高市直部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会同市财政局正在制定节编奖励办法。

五、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合办〔20123号)要求,结合省编办部署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我们对县(市)区开展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评估检查,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为抓手,采取异地交叉的形式,市县编办联合组织核查工作评估检查组,对县(市)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以达到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进一步盘活用好现有的机构编制资源,提高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的目的。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我们对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中存在问题的肥西县、包河区和安监局进行了约谈警示,督促其对2011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审计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把关的格局,并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纠正、依法处理,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