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控机构编制的有关通知和贯彻意见(以下简称《通知》和《意见》)下发以后,合肥市编办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迅速行动,认真把《通知》和《意见》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到实处。
一、组织全办人员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
二、向市编委领导专题汇报
《通知》和《意见》下发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文件的主要精神和有关要求进一步进行提炼和梳理,形成书面贯彻落实意见并将文件作为附件一并呈送市编委各位领导,市编委领导先后都进行了圈阅并做出批示,要求认真抓好《通知》和《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并明确要求市编办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决遏制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通知》和《意见》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组织全市编办主任季度工作例会认真学习贯彻
为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精神的热潮,
四、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我们会同市公务员局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市直单位借用人员的通知》(合编办〔2012〕104号),对确因工作需要借用工作人员的条件、程序和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编制管理工作,我们会同市公务员局制定《合肥市县(市)区直机关从乡镇(街道)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严格规定了县(市)区直机关从乡镇(街道)选调公务员的条件、程序、内容等。为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我们正积极拟定《合肥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机构编制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为强化机构编制“一年一巡查、一年一评估、一年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提升政府目标考核机构编制核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正在抓紧拟定《合肥市机构编制约谈警示制度》。为提高市直部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会同市财政局正在制定节编奖励办法。
五、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合办〔2012〕3号)要求,结合省编办部署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我们对县(市)区开展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评估检查,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为抓手,采取异地交叉的形式,市县编办联合组织核查工作评估检查组,对县(市)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以达到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进一步盘活用好现有的机构编制资源,提高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的目的。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我们对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中存在问题的肥西县、包河区和安监局进行了约谈警示,督促其对2011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审计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把关的格局,并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纠正、依法处理,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