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控机构编制的有关通知和贯彻意见(以下简称《通知》和《意见》)下发以后,我办及时组织全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积极向市编委会议汇报,并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切实提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重要性的认识。一是接到文件后,立即织召开全办工作人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领会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全办人员对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法制化的重要性的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二是及时将全省机构编制会议及文件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向市编委会传达汇报,市编委领导高度重视,并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二、细化措施、切实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市编委会议研究的意见,制定了十项落实措施,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原则上不再审批设立新的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确因工作需要新设立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的,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从严控制。积极研究探索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措施和办法,统筹使用好全市现有机构编制资源,着重加强县区(开发区)和基层工作人员力量,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全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主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按照我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围绕转型发展,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积极探索职能调整、职权下放、“大科室制”及改进专职党委(总支)书记、专职工会主席、专职团委书记职数配置的好的做法,主动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严格进人管理,认真执行编委会审批制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聘)计划和军转干部、选调生、“三支一扶”期满人员等政策性分配安置方案,必须报市编委会议审批。严格控制人员逆向流动,机关事业单位逆向选调工作人员一律提交市编委会研究。
四是合理调配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余编制,根据申请单位承担的职能需求,和该单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状况从严审核。
五是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实名制管理。切实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运行机制,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库信息,逐步构建全市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切实增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权威性,进一步发挥实名制管理的作用。
六是严肃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配合组织、监察、财政、人社等部门,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七是强化督促指导,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和模拟分类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破解难题,科学制定方案,适时召开动员大会,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八是健全节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作用。研究拟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节编奖励办法,充分发挥和调动现有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九是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推进公益、工勤岗位社会化。按照先清理整顿、后规范管理的原则,在摸清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自聘人员状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办法和公益、工勤岗位由政府统一购买社会化服务方案。
十是加强制度约束,制定规范性文件。根据市编委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严控总量、用好用活现有资源、严格遵守管理权限和程序、严格用编计划审核审批制度、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及遏制违纪违规行为等六个方面,拟定加强我市机构编制和进人管理的具体规定,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将以两办名义下发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