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6月5日电(记者杨玉华)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首批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企业名单日前公布,包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八所、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等在内的10家企业获准试水股权和分红激励。
去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安徽合芜蚌自主创新区成为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和上海张江之后我国第四个享受"中关村政策"的自主创新重点区域。此后,安徽省参照中关村国家创新示范区政策,出台了合芜蚌自主创新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根据激励政策,合芜蚌创新区内国有和民营科技创新型企业,可将近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35%,以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形式激励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经管人员;企业自行或联合转化科技成果、转让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其他企业等,技术人员都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激励;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技术人员奖励,受益者可在五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统筹谋划、主动作为,经过前期宣传、摸底、动员和辅导,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近日正式确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八所、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合肥博微安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十家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企业名单,这也是安徽省首批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的企业。
据悉,这10家企业中,主要为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等。安徽省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批十家企业的落定,标志着合芜蚌试验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正式迈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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