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以前,歙县城建、国土等执法工作都由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各自开展,存在小、弱、散和执法不力等情况,为解决全县城区和乡镇范围内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和违法搭建等问题,2008年7月份,歙县县政府会同县机构编制等部门充分酝酿,开拓思路,大胆提出整合城建、国土、城管等部门执法职能,成立歙县“三违”整治办,实行“一个窗口,集中办理”的运行模式,开展行政执法队伍集中办公试点工作。通过几年来部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集中办公试点的实践,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各职能部门协调合作,严控了执法机构,遏制了多层执法,提高了执法效能,其主要做法及具体措施如下。
一、整合执法机构,促进全面正确履职。
二、强化队伍建设,促进严明公正执法。对建设、国土、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清理合并,符合条件、具有执法资格的进行划转,对不符合条件在编人员安排其他工作,聘用的予以辞退,人员不足部分根据工作需要由县人事、编制部门选调或组织公开考录(聘)。为解决人员不足,执法力量单薄问题,2008年8月,县政府召开“三违”整治办主任办公会议,城建、国土、人社、编制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就“三违”整治办建设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会议同意“三违”整治办公开招聘20名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为便于以后工作开展、减少后遗症,招聘的20人由县城管行政执法大队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县法制部门组织培训,经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持政上岗。目前,县“三违办”各执法分队共有工作人员36人。
三、落实保障措施,促进队伍相对稳定。从
四、完善制度建设,促进运转协调高效。县“三违”整治办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运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来约束、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对执法人员的行政处罚不当行为、应作为而不作为行为以及滥用职权行为予以追究。建立了《考核评议制度》,对执法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和民主评议、分清等次,奖优罚劣,鼓励争先创优。建立了《定期联席制度》,定期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合理处理集中执法与日常工作关系,做到执法、执勤两不误。建立了《信息交流制度》,建设、国土、城管、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了《协作配合制度》,在查处违法案件中,需相关部门提供资料、提出意见或进行技术鉴定时,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建立了《办事公开制度》和《监督和制约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做到层级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歙县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