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

访问次数: 912                        发布时间:201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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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听取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执法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芳、陈先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谢广祥出席会议。

  《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于2008101正式实施以来,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提供了法律保障,对进一步增强全民体质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芳、文海英、陈先森分别带队,分为3组,深入合肥、蚌埠、阜阳等6市,重点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宣传实施《条例》情况、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情况、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及活动开展情况、经费保障情况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

  在认真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汇报后,朱维芳指出,此次检查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最后一次执法检查,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美好安徽的高度认识全民健身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她同时强调,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需要,是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需要,也是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全面促进全民健身工作的需要。执法检查组要深入基层、贴近实际,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多方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汇总报告,通过执法检查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

  谢广祥在讲话中指出,《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颁布以来,我省连续多年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完善配套政策,改善场地设施,举办品牌赛事,群众参与热情空前高涨,取得了较好成效。他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努力做好宣传引导,并按照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努力推进我省全民健身事业更好更快发展。(高城)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