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任命汪永清为中央编委委员、中央编办主任

访问次数: 5111                        发布时间:20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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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批准汪永清同志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免去王东明同志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20121120,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李智勇受中央领导同志委派,宣布了任免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王东明主持会议。

  汪永清同志简历

 

 汪永清(资料图)

  汪永清,男,汉族,19599月生,江西贵溪人,1985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1975.071979.09江西省贵溪县新田公社黄墩手工业综合服务厂学徒,黄墩中小学会计、民办教师

  1979.091981.09江西省贵溪县第一中学学习

  1981.091985.09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5.091987.07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

  1987.071991.01国务院法制局研究室干部、主任科员

  1991.011993.08国务院法制局研究室二处副处长

  1993.081996.06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研究处处长

  (1992.091993.09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税务局挂职任局长助理)

  1996.061997.10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7.101998.08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主任

  1998.081999.06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副司长(主持工作)、机关党委副书记(1998.12)

  1999.062001.07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司长、机关党委副书记

  (1998.091999.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72003.06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司长、机关党委副书记

  2003.062004.1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司长、机关党委副书记

  2004.122008.0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书记(2005.01)(其间:2005.082008.07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2006.092006.12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高级研究员)

  2008.012012.06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

  2012.062012.08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主持常务工作,正部长级)

  2012.082012.11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主持常务工作,正部长级)兼中央国家机关党校校长、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校长

  2012.11—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党的十八大代表。

 

    信息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