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立法建议 或可获得重奖

访问次数: 930                        发布时间:2012-11-23

[字体: ]

日前,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的评审和奖励办法》已出台并正式实施。此举意味着,今后市民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好的立法建议项目,很有可能获得重奖。

  根据《办法》显示,立法意见是指社会公众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和法规草案、法规草案修改稿、评估法规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将会成立立法意见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对这些公开征集的立法意见进行评审和奖励。其中,对于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意见,待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工作完成后进行评审;对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法规草案、法规草案修改稿、评估法规所提出的意见,待相关法规通过或者法规评估结束后进行评审;对于省人大网站经常性征集法规草案、法规草案修改稿意见所提出的意见,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审。

  《办法》规定,评委会经过评审,决定奖励立法意见。奖励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立法意见奖励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由评委会颁发证书及奖金。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在公开征集立法意见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新闻媒体还将予以专题报道。而对于一定价值但未获奖的立法意见,也将颁发优秀建议证书。 (记者黎静)

 

    信息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