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民政厅发布消息,因违反相关规定,安徽省包装技术协会、安徽省油茶产业协会等8家社会团体受到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安徽省包装技术协会、安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安徽省冶金质量管理协会、安徽省交通运输协会、安徽省石油化工质量管理协会、安徽省油茶产业协会、安徽省土壤肥料学会、安徽省色谱学会等8家社会团体,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存在未参加2010年、2011年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省民政厅对上述8家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社会团体自被撤销之日起,应在30日内完成对剩余资产的处置,同时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所有印章、财务凭证上缴省民政厅。(叶翔、记者李后祥)
信息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