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在第1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市首家城管调解工作室在包河区正式挂牌。今后市民如果对城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申请行政调解。
记者在这个调解室看到,墙壁上挂着一张行政调解流程图:先由当事人申请调解,对符合条件的在三日内启动行政调解,进入行政调解室,以30日为期限进行调解。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订协议书结案归档;未达成协议的,结案归档后告知当事人。
包河区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后将成立一个专门的调解小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就可以向这个调解小组申请调解。当事人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讲述自己的理由或是特殊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申请减轻处罚。调解小组将再次全面核实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罚决定。
“增加行政调解这一环节,不仅可以让案件处理更科学合理,而且还能让当事人情绪得到倾诉和疏导,同时也对法律法规有更多的了解。”该负责人解释说,这也能让当事人更清楚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进一步化解了矛盾,改善了城管部门与执法对象之间的关系,促进和谐。如果少数当事人仍不能接受行政调解的,城管部门将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
其实,在这个专门的调解室正式成立前,城管执法人员已经在探索这一做法。今年8月25日晚,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起偷运建筑垃圾案件。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表示罚款数额太高难以接受,经调解,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自由裁量权规定,给予当事人5000元罚款的从轻行政处罚。当事人表示接受,并承诺今后不会再犯,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王文峰、记者魏永)
信息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