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访问次数: 1542                        发布时间:201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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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1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122在合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安徽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