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编办“两个严格”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工作

访问次数: 1325                        发布时间: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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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管理,石台县编办认真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及《石台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努力做到“两个严格”:

一是严格规范人员入编管理。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必须于规定期限内持组织或人社部门的介绍信、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等相关材料到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对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新录用人员,严格进行审核,认真做好工资和基金的衔接转移手续,确保该县财政工资统发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严格规范人员出编管理。要求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因调出、辞职、退休、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其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县编办办理编制核销手续,提供要求核销编制的函并注明具体的出编时间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出编手续的人员,县编委会对所在单位不予办理或相应核减其新招录招聘人员计划。县编办同时联合组织、人社、财政三部门开展了清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工资转移工作,有力地规范了全县各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石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