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编办认真贯彻《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访问次数: 1488                        发布时间: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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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惩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监察部和人社部第27号令下发了《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芜湖县编办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规定》,全力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

一是认真学习,把握实质。芜湖县编办迅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学习研讨,深刻领会,把握实质,充分认识《规定》对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惩处机构编制违法行为,促进精简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迅速将《规定》通过电子政务发送到相关领导和部门,登发在网站上,引起广泛重视,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解读《规定》,在全县营造学习《规定》的氛围,提升遵守机构编制法规的自觉性。

三是主动对接,建立机制。作为机构编制部门,芜湖县编办严格遵守《规定》要求,坚决杜绝超越权限审批机构、超越权限审批编制种类、违反规定核定领导职务职数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理顺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将《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