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河口区编办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访问次数: 7143                        发布时间:201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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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河口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山东东营河口区编办积极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一是严明程序,实行科学评定。印发了《河口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河口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河口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填写说明》等配套政策措施,每一年为一个周期,与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同步进行,具体程序为事业单位法人对照评价指标自查自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征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汇总各事业单位法人的信用评价成绩并提出初步评定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信用等级并备案公示。

二是强化分类,实施动态管理。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分类和动态管理:信用等级评定成绩90分以上的,定为5星级单位,授予5星级牌匾;80—89分的,定为4星级单位,授予4星级牌匾;70—79分的,定为3星级单位,授予3星级牌匾;70分以下的,不能定为星级单位。 

  三是奖惩严明,着重结果运用。连续三年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授予其诚实守信明星单位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未被评为星级单位的,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未被评为星级单位的,列入行政执法重点检查对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其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四是齐抓共管,形成部门联动。建立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关与财政、人事、物价、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联合管理的工作机制,规范约束事业单位法人信用行为,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联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等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管中的问题,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共同做好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诚实开展业务、服务社会。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