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精神,经吉林省龙井市编委2012年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重新制定龙井市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程序。
新制定的程序包括:增加编制程序、人事调入(调动)程序、落编程序、销编程序以及相应的流程图。(刘洋)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
访问次数: 4218 发布时间:2013-01-2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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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精神,经吉林省龙井市编委2012年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重新制定龙井市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程序。
新制定的程序包括:增加编制程序、人事调入(调动)程序、落编程序、销编程序以及相应的流程图。(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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