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召开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访问次数: 4791                        发布时间: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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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四川省召开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部署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

  会议指出,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与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会议强调,要把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作为指导原则,准确把握分类要求,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要严格把握社会功能这个唯一标准,特别是认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要十分慎重,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分类工作中要注意统筹研究各行业、各类事业单位改革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加强分类指导。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坚决执行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周密部署推进;要强化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纪律,分类改革期间一律不得新增事业机构和事业编制,违反规定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会议对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前期是工作方案制定、目录拟订工作,省级5月底前完成,市(州)及其以下6月底前完成;中期工作是研究提出和报送事业单位分类的初步意见,8月底前完成;后期是事业单位类别审批认定和汇总工作,11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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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印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意见》指出,要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科学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各地实际分级组织实施。

  《意见》要求,要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行政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类)和从事公益服务(公益类)三个类别。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在前期已完成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的基础上进行,要制定分类方案,提出分类意见,审批确定类别,在2013年底前完成分类工作。

  《意见》强调,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分类工作列为今年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任务;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在各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组织实施;要周密实施,确保稳定,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职工工作,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