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访问次数: 796                        发布时间:20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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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县劳动人事仲裁未成立实体化的办案机构,历来是由县人社局内设机构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办承担其职能,导致仲裁办案职能与行政职能混合。近日,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成立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院成立后,可以专门受理、承担本县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使仲裁办案职能与行政职能分离,既提高效率,又推进仲裁的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