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机构编制、财政部门联合发文调整提高本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标准,这是我市保障编外劳务人员切身利益的一项有效举措。
启东市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相关文件,加强对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编外劳务人员的管理,明确了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编外劳务人员的聘用审批程序、用工范围和限额、工资执行标准等。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启东市三部门联合行文对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提高,人均工资提高达243元。(江苏省启东市编办 沈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