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枝江市坚持多措并举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访问次数: 1192                        发布时间: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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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枝江市为优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坚持多措并举不断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再造行政审批流程,促使行政审批事项依法高效运行。

  一是认真清理,取消调整审批项目。近年来,枝江市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部门“三定”规定和单位职责、省级规范性文件或上级机关批准文件及经省政府同意由部门制定的文件,开展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清理,取消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通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行政审批项目46项,其中上级下放管理及部门规章新设定事项14项、调整行政审批部门的事项6项、归并减少审批事项5项、将审批调整为管理服务类事项19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4项、部分取消5项。全市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减少4个,审批事项共减少34项。

  二是依法确认,确保公开透明运行。枝江市在认真组织市直各部门对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审核论证的基础上,依法确认市级行政批事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或上级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律消。对保留的119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除市政府印发文件确认外,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及相关部门网站对外进行公开,确保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

  三是健全平台,提升审批效率和质量。按照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督职能相对分离的原则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市直各部门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将分散在各内设科室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并做到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必进”,实行“一站式”服务;对因特殊情况暂不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行一个科室办理,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办履行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职责,促使各部门审批窗口依法高效运行,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

  四是简政放权,增强基层发展活力。枝江市积极探索向乡镇下放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增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今年,枝江市委、市政府在加快全市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以及争创全省“四化同步”示范镇中,按照“能放则放、权责一致、授权合法、程序适当”的原则,市直部门通过部门文件、签订行政审批或行政执法委托书等形式明确下放行政审批权与行政执法权的依据、权限、责任和期限等事项。首批向争创全省“四化同步”示范镇委托下放了17个市直部门行使的42项行政审批权、10个市直部门行使的10项行政执法权。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