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省编办皖编办[2012]121号及市编办宣编办[2013]37号文件部署安排,宣州区编办扎实推进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目前已完成第二批105个单位的年度报告公开。
一是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区编办及时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研究部署第二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并以宣区编办[2013]11号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细化落实。对全区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并经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人员编制在10人以上的都要对年度报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及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等十多项。
二是催办跟进到位。第一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选择了20家事业单位法人,第二批公开对象涉及15家举办单位105个事业单位法人,相比第一批工作量增加数倍。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全面加强对年度报告公开单位的业务指导,主动联系各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及时解疑释惑,催办跟进到位,公开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截止9月底,105个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已在区政府网、区编办网及各公开对象所属主管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布。
三是严把公开报告质量关。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内容丰富详实,对一年来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受奖惩情况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都要详细说明,是全社会了解事业单位的重要途径和窗口。开展年度报告公开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便于接受社会各阶层的监督。年度报告除接受举办单位保密审查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报告的程序、内容等进行严格把关,对违反操作程序的推倒重来、公开内容失真的打回头重新报送,将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挂钩,确保年度报告公开质量。(区编办强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