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将被测评,“不及格”会被打回去重写,而且,整改承诺还要向社会公布。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召开,《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草案修改稿)》在会上提请审议。
公民也可提建议
针对政府的工作内容,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常态内容。
根据草案修改稿,常务委员会也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建议。也就是说,市民比较关注“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话,也可以提出相应的议题建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议题建议,将由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办理,并且,及时反馈。
值得注意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议题建议被采纳的,常务委员会将会邀请其旁听常务会员会会议。
打分指标更细化
报告可不是听完就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要对其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草案修改稿,满意度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那么,评定有哪些标准?草案修改稿给出了更加细化、量化的测评指标。记者了解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专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及社会效果;报告所反映专项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客观性、全面性等,都成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打分的依据。
整改承诺要公布
如果测评结果为不满意,将会被打回重写,并在下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重做报告。
对重做报告的,还要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仍然为不满意的,常务委员会将参照《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监督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比如,对该机关进行通报批评;责成该机关向常务委员会作出书面检查;责成该机关、单位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决定免职、撤职。
此外,草案修改稿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省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和整改,整改承诺向社会公布。(记者 黎静)
信息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