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是党的十八大和新一届中央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今年以来,江苏海门市编办采取有力措施,严控机构编制增长,严格按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严格控制新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总量内。
1、坚决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 “三个一”制度。即凡属机构编制事宜,都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一支笔审批,一家行文批复。
2、坚决执行“编制审批在前,人员变动在后”、“职数审批在前,职务任用在后”程序。将用编审批作为严格控制的第一道“关口”,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进人。今年我们严把“总量控制、空编申报、编制结构”三关,对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部分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2014年全市公务员招考计划的编制使用进行了认真审核,根据“必须、必要、紧缺”原则,共核减82个用人计划,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从源头上杜绝了擅自进人、不按人员编制结构比例进人和超编进人。对没有职数的单位严禁提拔干部。同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的协调联动,为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的调动、调资和经费预算工作提供依据。
3、坚决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扎实开展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部门 “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把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们共对10多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对3个部门进行了“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通过实实在在的调查、严谨缜密的访谈、深入细致的分析,全面了解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为领导议事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构建机构编制预警防范机制,借助实名制管理平台,实时监督各单位的超缺编底数和实有人员结构情况,通过暂缓受理机构编制事宜等手段,推进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严格执行。认真做好12310举报电话日常维护工作,保证通信畅通,办理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