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组织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将市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由原来的市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市和区、县(市)政府分级管理。随着改革正式启动,沈阳市将彻底告别食品药品监管“九龙治水”的局面。年底前,沈阳将完成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各区、县(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工作;2014年3月底前完成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工作。
此次改革后,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工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质监部门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将进行整合,划入市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全市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同时,设立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更名为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执法支队,主要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执 法等工作。将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更名为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主要负责食品监督执法工作。设立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更名为沈阳药品检验所,主要负责全市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等工作。组建沈阳食品检验所,主要负责全市食品检验检测等工作。将市质监局的市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院涉及食品安全监督检验职能划入新组建的沈阳食品检验所。将市服务业委的畜禽定点屠宰监管职责划入市畜牧兽医局。
此外,沈阳市还将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制度。在农村乡镇和城区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每个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协管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力量,把监督的触角直接深入基层。
会议强调,要稳妥有序推进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认真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坚决实施好这一重要改革事项和重大民生工程,加快建立食品药品集中统一监管体系,有力保障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会议还宣读了改革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田斌)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
